2014年11月12日,家住東營區錦繡龍軒小區的張微來到市公交公司汽車四隊,送來一面寫有“拾金不昧”的錦旗和感謝信,感謝車隊駕駛員張連花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。
經了解后車隊得知,張微于2014年11月8日乘坐駕駛的150路車外出,不慎把錢包遺忘在公交車上,匆忙趕到公司時找到了該車的駕駛員張連花,發現錢包已經被張連花撿到,并妥善保管好。接過失而復得的錢包,張微非常感動,稱其錢包內有重要證件和共計約3萬余元的現金和銀行卡,并執意要給張連花酬金表示感謝,被張連花婉言謝絕了。之后,張連花并未將此事告知車隊,直到失主張微帶著錦旗和感謝信來到車隊時,車隊才知道此事。當問起張連花為什么做了好事不留名時,她很隨意地笑了笑說:“沒什么,這都是我應該做的。”多么樸實的話語,多么高尚的道德情操,我們都應該向張連花學習,加強思想道德修養,繼續同心協力,開拓創新,用我們的高素質、高品德、高修養共創公交更加美好的明天。